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,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,根据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甘财社〔2024〕152号),现就申报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和标准
(一)补贴对象:在高台县境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,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(就业困难是指:申领《营业执照》前在“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”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)。国家限制不予扶持的行业(建筑业、桑拿洗浴、按摩足疗、酒吧网吧、棋牌室、游戏厅、KTV等)不在补贴申报范围;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人员、失业金在领人员、财政供养人员、村干部创业人员不得申报;历年来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;同一人员创办不同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,仅可享受一次补贴。
(二)补贴标准: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。
二、提供的资料
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,应提供以下资料:
1.《高台县2025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》(附件1);
2.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正反面);
3.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、复印件;
(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;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认定证明;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和就业困难认定证明);
4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)原件、复印件;
5.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、复印件(2、3、4、5页);
6.本人社保卡复印件(正反面);
7.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2)。
三、申报办理程序
(一)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上述资料向县人社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。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,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次补贴,重复申报无效。
(二)申请人所在镇村(社区)负责对申请人资格、申请资料进行初审,县人社局负责对申请人资格、资料进行复核,并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。
(三)县人社局核查后,向社会公示,接受监督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四)公示无异议的,县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。
申报时间:2025年7月29日-8月28日
申报地点: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
联系人:杨怀宏 咨询电话:0936-6620987 许彩娥 咨询电话:0936-6630345
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7月28日